山東綠建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郵 箱:SDLJGL@yeah.net
手 機:13188816669、13805378930
服務熱線:13188816669、13805378930
Q Q:2622793585
地 址:山東濟寧市供銷北路南劉莊商業街尚誠集團大樓401室
|
事項類別:行政許可 事項編碼:3700000117065 (一)事項設定層級:法律 (二)設定依據及條款 1.《建筑法》(1997年11月通過,2011年4月修正)第十四條:“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 2.《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2006年12月建設部令第153號;2016年9月13日修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第九條:“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span> (三)申請主體: 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資質企業的人員。 (四)辦理條件: 1.初始注冊: 初始注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 2.延續注冊: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注冊。延續注冊的,有效期為3年。 3.變更注冊: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4.增項注冊: 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5.注銷注冊:注冊建造師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銷手續?!?/span> 6.重新注冊:《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八條 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后,可按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7.遺失補辦:第十九條 注冊建造師因遺失、污損注冊證書或執業印章,需要補辦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證明,向原注冊機關申請補辦。 (五)申請材料名稱、來源、數量及介質要求: 注冊申請實行網上和書面相結合的申報方式。 申請人應當在山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暨繼續教育管理系統上進行填報,網上申報成功后自動生成并可打印所需申請表。 申請人根據二級建造師申報材料要求直接向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審核,審核時下列所有復印件材料均需帶原件進行核實,申請材料及附件統一為A4紙打?。?/span> 1.初始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資格證書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類院校、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聘期自申請注冊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來源: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聘用企業資質證書;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5)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繼續教育結業證書;(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社會化培訓。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延續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原注冊證書;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聘期自申請注冊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社會化培訓。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變更加延續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變更加延續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原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聘期自申請注冊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新聘用企業資質證書;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社會化培訓。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增項加延續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增項加延續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申請人身份證、增項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證; 來源:公安機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資格證書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聘期自申請注冊之日起不少于1年);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 (5)增項專業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社會化培訓。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專業變更加延續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專業變更加延續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申請人身份證;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原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5)變更后的專業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社會化培訓。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單位更名加延續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單位更名加延續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申請人身份證;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變更后的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和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 來源:工商行政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聘期自申請注冊之日起不少于1年);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原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6)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社會化培訓。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7.省內變更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 (2)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申請人身份證;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聘期自申請注冊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申請人聘用企業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 (5)新聘用企業資質證書;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8.單位更名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單位更名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提供變更后的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和企業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函; 來源:工商行政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9.個人信息更改注冊材料 適用于二級建造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更改申報 (1)《個人信息變更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申請人身份證;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 原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和一張一寸彩色證件照片(需更換資格證書的,提交此件); 來源:資格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照片由執業師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5)原注冊證書原件(需更換注冊證書的,提交此件) 來源:資格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1份 。 10.主專業變更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專業變更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申請人身份證;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11.增項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申請人身份證;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增項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證;(資格證書由管理系統自動獲取,申請人可不提供); 來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來源: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1份 。 12.注銷注冊材料 (1)《二級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 來源:系統打印。 材料形式:紙質原件2份。 (2)注冊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 ;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符合《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的證明; ① 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②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③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④受到刑事處罰的; ⑤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來源: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 材料形式:原件及復印件1份。 13.強制注銷材料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等文件,注冊建造師或企業均可申請強制注銷注冊,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建造師注銷注冊申請表(注冊單位法人簽字加蓋公章或執業師本人簽字); 來源:個人申請的從系統打印、企業申請的從省住建廳網站下載。 材料形式:原件2份。 (2)申請人原注冊證書及執業印章; 來源:證書來源于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印章由執業師或企業自行提供。 材料形式:原件1份。 (3)身份證(由執業師個人提出注銷申請的提供); 上一條:關于召開山東省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材編審研討會的通知 | 下一條:關于濟寧市2019年度推薦省級市政工程建設工法的公示 Copyright ? 2017 山東綠建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備案號:魯ICP備17042797號-2 技術支持:濟寧果殼科技
監理人才網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