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監督管理,改進和規范認定工作,決定對各市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以下簡稱“認定”)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在2016年9月-2019年9月期間,由省及各市組織實施的砌塊、墻板、墻體保溫系統、保溫材料、節能窗等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
二、評估依據
(一)《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二)《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管理辦法》(魯建節科字〔2018〕40號)。
三、評估內容
(一)各市認定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等制定情況,重點評估認定程序是否規范,認定流程上存在哪些問題,頒發的認定證書是否符合省統一要求等。
(二)各市認定證書辦理情況,重點評估已認定的技術產品,是否在省認定技術產品目錄范圍之內,是否列入國家、省淘汰目錄,提交的申請資料是否齊全規范,依據的技術標準是否科學合理,主要性能指標是否符合國家、省產業發展政策及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生產設備是否完善,生產工藝是否合理等。
(三)各市認定技術產品推廣應用情況,重點評估已認定的技術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改變產品的主要原材料、生產工藝、原料配比等影響產品質量的行為,是否存在生產工藝、裝備等不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要求的情況,在銷售使用中是否存在提供假冒偽劣技術產品、惡意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在工程應用中是否存在抽樣檢測不合格、是否存在因產品質量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等情況,是否存在涂改、倒賣、租借、轉讓、偽造、冒用認定證書等行為。
四、評估組織
采取市級評估、省級評估同步開展的方式進行。
(一)市級評估。2019年10月15日前,各市對本地區有效期內的認定證書辦理及推廣應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填寫《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實施情況評估表》(附件1,電子版可從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并對本地區全部持有保溫砌塊、墻體保溫系統、保溫材料、節能窗等技術產品認定證書的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核實,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抽樣檢測。
(二)省級評估。2019年10月31日前,省廳委托省建設發展研究院,組織專家采取抽查方式,對各市部分有效期內的認定證書辦理及推廣應用情況進行評估,每市抽取比例不低于30%;同時,每市隨機抽取3家以上持有認定證書的生產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抽樣檢測。
五、有關要求
(一)各市要認真組織開展市級評估,如實填寫認定實施情況評估表并留檔備查,對發現存在問題的及時依規處理并將處理情況報送省廳。評估完成后,要認真撰寫本市評估報告(包含市級評估情況、發現問題處理情況、認定工作存在的問題、下步工作打算及意見建議等內容),于2019年10月21日前將評估報告(加蓋公章)及電子版報省廳節能科技處。
(二)請各市安排專人負責評估聯絡工作,于2019年9月20日前將聯絡員姓名、單位、職務、手機等信息報送省廳節能科技處。
(三)省級、市級評估過程中,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實施細則精神及省委《實施辦法》。
評估過程中有何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省廳節能科技處聯系。
省廳節能科技處聯系人及電話:祝兵、陳恒亮,0531-87087012,郵箱:sdzps@shandong.cn。
省建設發展研究院聯系人及電話:孫魯軍,0531-83180933(傳真)。
附件:山東省建筑節能技術產品應用認定實施情況評估表.doc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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